新北查緝違規食藥粧廣告 112年裁罰1億6千餘萬

新北市衛生局公布112年轄內食品、化粧品及藥物違規廣告查緝成果,開罰違規案共2,507件,裁罰金額共計1億6,598萬元,分析違規食品及化粧品宣稱分別以減肥瘦身類及生髮類占大宗;媒體類別又以網路刊登佔6成為最多。

新北市去年裁處違規食品、化粧品及藥物廣告共2,507件,其中又以食品類1,688件最高,其次是化粧品類665件;藥物類154件。分析違規產品類別以食品為大宗,多以宣稱瘦身減肥、眼睛保健、改善循環等非食品所能達成之功效為來誆騙民眾;其次為化粧品,常以生髮、抗痘消炎、除皺等誇大不實及療效宣稱來吸引消費者目光;而藥物則以刊登內容與原廣告核准不符為主因。

林美娜表示,衛生福利部113年1月31日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廣告處理原則」,針對違規食品廣告業者加重裁處力道,以嚇阻違規食品廣告,衛生局提醒商家刊登產品廣告前務必先了解廣告相關法規,以免觸法。

衛生局呼籲民眾,食品及化粧品都沒有醫療效能,廠商常以「偽科學實驗」或以「醒目看板及背景提示」、「強調局部特寫畫面」、「使用者分享心得」及「使用前後對比」等手法,強調短時間可改善疾病症狀或以誇張檢測數據來誘騙消費者,所以購買前務必「停、看、聽」,多加辨別求證,才不會傷了荷包又傷身。

記者趙世淵 新北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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