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客大樓」非營利 陳亭妃爭取解除觀光署納管

「香客大樓」是採功德隨喜的支付方式,但根據發展觀光條例,有特定對象住宿場所,10年內需申辦旅館登記,現在期限將至,宮廟擔心會被中央觀光署納管,立委陳亭妃特別舉行座談會釋疑,協助爭取解除納管。

每次進香繞境,都有來自全台各地的信眾,較有規模的宮廟其實都有香客大樓,在全台南市內就有49間,有1100多的禪房,可以休息或過夜,而信眾會給香油錢,就被質疑有做生意的嫌疑。

發展觀光條例第70-2條規定,非以營利為目的,提供特定對象住宿之場所,有營利之事實者,應在修正起10年內,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旅館業登記,但許多宮廟認為,香客大樓沒有固定收費,非營利事業。

陳亭妃特別邀請相關單位,召開座談會,強調絕不能因為錯誤的認定,影響宗教活動發展,會中確定「香客大樓」,沒有營利事實,未來將由台南市政府申報,儘速從中央觀光署中解除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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