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官抽查充電式電蚊拍 竟無一合格

 因充電式電蚊拍曾發生充電起火燃燒的案例,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保官特別選購6款網路販售充電式電蚊拍並送檢驗,結果6款安全性均有不符合CNS的地方,已請業者將問題商品下架;另有2件不符合商品標示法規定,也轉請轄區縣市政府令業者限期改正。

 隨著夏日蚊蟲孳生,各賣場販售的捕蚊的器具也不斷推陳出新,其中較輕便的充電式電蚊拍非常受歡迎,但日前發生過充電式電蚊拍於充電時起火之商品事故,民眾將電蚊拍插上插座充電後以為安全無虞就外出,沒想到電蚊拍突然起火,所以消保官便委託台灣科技有限公司(SGS)抽驗6件「充電式電蚊拍」,檢測項目包括「連續充電168小時」及「針對塑料執行針焰試驗」等2個項目。結果發現,雖然6款電蚊拍都有通過可充電168小時的標準,但在「針對塑料執行針焰試驗」部分,6款全數不合格。其中還有2款電蚊拍不符合商品標示法以及電器商品標示基準,因都是外縣市業者,已請經發局通知相關主管機關查處。

 另外消防局火災預防科吳濟玄股長也提醒民眾用電安全,要遵守五不一沒有的原則,把意外風險降到最低。消保官也提醒消費者,在使用電蚊拍時應注意切勿用水沖洗,以防短路,也嚴禁在充滿易燃氣體的場所使用和檢修,通電時忌用手或導電金屬棒接觸高壓電網,以防意外,尤其 充電時間不要超過 15 小時,確保居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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