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貝超標就拍照 桃園噪音科技執法半年罰27萬

去年元旦起全國同步實施「噪音車輛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只要在限速50公里路段分貝高於86分貝,限速50到70公里路段分貝高於90,就會被拍照告發,可處1800到3600元罰鍰,光是今年上半年就裁罰了超過27萬元。

環保局目前有4組〝移動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今年還會再增加5組,再加上環保署移撥2組就有11組,目標是1區配置1組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希望透過建構噪音科技執法稽查網絡,提升執法效能。

但有很多民眾以為聲音科技執法很靈敏、取締率很高,其實聲音照相設備受很多環境因素影響,因此基本都是在深夜或一處長期監測。

除了科技執法,民眾如果發現噪音車輛可以上環保署網站填寫相關資訊,之後會由環保局進行查證,如果確實違規會發文要求檢驗,依然不合格就開罰,逾期未檢也另有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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