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禁停收費機車格 違者取締拖吊
不需要駕照、也不用牌照,卻有著動力速度還不慢的電動自行車,近幾年逐漸成為民眾的重要代步工具,除了衍生的安全問題,桃園市交通局也發現有不少電動自行車,長期占用收費機車格,但又因為沒有牌照無法收費,也讓真正需要停車的機車無法停車,因此交通局公告,即日起電動自行車占用收費機車格,將會依違停取締開罰、甚至拖吊!
桃園市交通局表示,設置收費機車格是為了要提高車格周轉率、避免長期占用,讓真正需要停車的車主有位子可以停,電動自行車如果占用收費車格,可處600-1200元罰款,拖吊費則比照自行車,要領車的話得要請車主舉證提供相關證明才能把車帶回家。
交通局提醒民眾,電動自行車可以停放無收費機車格及自行車格,未來中央如果立法通過電動自行車要領牌,市府就會開放收費車格停放,但目前是不行的,違規占用會按違停取締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