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桃園_公私協力簽訂桃科契約 打造優質工業園區

民國102年10月21日,當年桃園縣長與委託營運的的水科技公司,共同簽訂「桃園科技工業園區,工業用水供水系統及污水下水道系統營運移轉」投資契約,契約為期20年,期滿後再無償移轉給桃園縣府營運,共同處理工業汙水。

當年桃園縣府考量未來桃科園區廠商進駐及營運時淨、污水的需要,因而以OT案方式,引進民間資金與專業人力經營與管理,經過公開招標及評選,終於正式簽訂投資契約,要打造兼顧工業區營運,卻又能維護周邊海域環境的目標。

當年桃園縣府評估,這項OT案在契約期間,可增加縣府財政收入4千萬元,並節省縣府營運支出新台幣10億元,每年還可培養出專業的從業人員,直到契約期滿後再由縣府接手來營運。

 

記者桃園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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