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繳納期限將屆 稅捐處提醒盡快繳納
地價稅是持有房屋的民眾,每年11月份需要繳納的稅金,111年的地價稅繳納期限也將在月底截止,稅捐處土地稅科科長廖淑琴表示,為方便民眾繳納稅款,已提供多元繳稅管道,歡迎民眾多加善用,並呼籲民眾若有稅捐爭議或需要納保官協助,都可以上稅捐處官網查詢。
廖淑琴也提醒民眾,逾期繳納地價稅者,每逾期3日需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逾期30日仍未繳納者,除加徵10%滯納金外,將被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民眾若尚未收到稅單或已收到而遺失者,可持本人身分證就近向稅捐處或所屬分處申請補發。
廖淑琴補充說,民眾如受疫情影響,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可以在規定繳納期間內向稅捐處或所屬各分處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最長可延期12個月或分期36個月,並再次呼籲民眾盡快繳納地價稅,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