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桃園_環團抗議縱放日月光 環保局回應:依法行政

民國102年12月23日,當年一群以桃園在地聯盟為主的民眾來到桃園縣府抗議,質疑環保局處理日月光中壢廠排放廢水事件時,只以人為疏失為由縱放廠商,讓人質疑其中是否有官商勾結,導致桃園環境汙染更加嚴重。

當年桃園縣府環保局則回應,由於事件發生時,日月光中壢廠在檢測廢水酸鹼值超標的三小時內,主動告知環保局,因此依照水污法第59條輔導廠商改善,而並非採取告發裁罰。當年環保局也強調,針對工業廢水排放問題,環保局會加強查緝絕不護短,如果廠商遭查獲排放廢水後,仍然未改善,將可依水污法第73條處以停工重罰。

環境一旦被破壞,許多生態與資源就很難再恢復原貌,因此如何處理環境汙染事件,便十分重要,也讓當年民間團體與政府槓上,但如果可以,民眾更希望政府與企業能防患於未然,才是根本之道。

 

記者桃園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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