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桃園_桃園勤消毒公共空間 防堵腸病毒擴散
民國97年6月20日,當年桃園縣府衛生局為了防堵腸病毒疫情持續擴散,要求縣內的兒童室內公共場所全面暫停使用,並隨機前往縣內53家速食店、大賣場、遊樂場等,稽查該公共空間內的兒童遊樂設施,以及相關洗手設備,是否按照防疫措施暫停開放與配備,用行動來維護全縣孩童身體健康安全。
當年稽查重點在於確保室內的遊樂設施是否確實停止使用,以及空間內的洗手設備,包含洗手宣導單、海報、洗手乳、肥皂、以及擦手紙是否足夠,而當年衛生局總共稽查了53家,絕大部分業者都充分配合,只有大溪一家速食店遊戲區仍違規開放使用。
當年衛生局表示,只要違反相關防疫措施規定者,將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處以新台幣3000至15000元罰鍰。 另外,當年桃園縣府衛生局也針對這些場所是否有確實落實每小時消毒一次,進行核對,並公開向大眾呼籲,建議五歲以下幼童暫時不宜進入這些場所,以減少腸病毒感染機會。
記者桃園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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