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規記點新制上路 您被記點了嗎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表示,立法院今年4月14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經交通部及內政部會銜發布自112年6月30日起實施交通違規記點新制。裁決所整理詳細違規樣態,與相對應的交通違規記點簡表,提供民眾查詢交通違規記點規定。
台北市交通局局長謝銘鴻表示,今年六月三十日起實施交通違規記點「新制」,但他發現很多民眾都不知道這件事,所以特別對外說明,新制一年內記點達十二點,吊扣駕照二個月,經通知記點吊扣駕照,倘若逾期未到案,這時將會逕行註銷駕照。
北市裁決所公布三大違規行為,包括違規停車、超速、違規臨停,違規時將記點數一點,去年總共六十六萬八千多件,占違規行為總數六成七以上。此外,違規超速記點又分三種,其中嚴重超速一次就記三點。
民眾收到罰單如非本人駕駛,請線上辦理歸責實際駕駛人,另外一年內記點達到六點,向監理機關申請自費道安講習,可以扣抵點數二點,一年內以申請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