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可罰! 遊客搬石破壞文化景觀新屋石滬

趁著退潮,桃園石滬協會理事許閎喆帶著志工忙著修補被民眾破壞的石滬,桃園新屋蚵間石滬是客家先民開發沿海地區時,就地取材用鵝卵石堆砌的漁撈石堤,今年七月登錄也正式為文化景觀,但現在卻有遊客、移工為了抓魚蝦蟹,任意破壞石滬又無法可管,石滬協會跟文史工作者都希望政府重視問題。

前來關心的新屋文史工作者姜義溎表示,多位技師數年來努力修復石滬,更登錄為文化景觀,但文化景官被破壞卻無法可罰、只能勸導,呼籲市府與中央修法。

對此桃園市文化局表示,今年7月蚵間石滬1到9號已登錄文化景觀登錄範圍,文化部文化資產局3月曾開會討論文化景觀是否應修訂罰則,最終文化部決議認為,不宜以罰則處理”活”的文資
,不過目前地方出現這樣的破壞狀況,桃園市文化局會與桃園市海管處、中央單位討論。

桃園市文化局強調,文化景觀是指人類與自然環境經長時間相互影響,屬於”活”的文化資產,會隨時間變動,不宜以罰則來處理”變化”事宜,不過民眾為了抓魚而搬動石頭,就會損及石滬,這部分將建議中央評估修法裁罰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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