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桃園_高樓層賣場消防演練 強化防災應變降低損失

 

民國97年1月22日,當年桃園縣府消防局第二大隊在中壢SOGO二館,舉行119擴大防火宣導暨勤務演習防縱火組合演練,藉由演練來加強業者的防災應變能力,降低火場損失。

當年消防局表示,由於大樓發生火災時,容易產生煙囪效應,一發不可收拾,因此會與業者定期舉辦聯合演習,要強化員工們在大樓發生火災時的自衛編組應變能力,尤其當時桃園縣內的消防雲梯車,高度最高只到20樓層,僅有中壢SOGO二館的一半高度,因此遇到火災發生時,如果大樓內的消防滅火設施能夠及時發揮作用,就能將傷亡減到最低。

當天的防火演練項目,包含大量傷患救助演練、自衛消防編組、大樓緩降機操作、縱火防制演練等項目,要透過消防宣導活動,加強民眾對於火災應變的要領。

 

記者桃園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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